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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实验室教师岗位职责 | |||||
作者:机电系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777 更新时间:2009-4-19 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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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室教师岗位职责 一、各课程实验、实训由教研室或系(部)明确实验、实训教学负责人,负责人对实验、实训环节教学质量全面负责,必须了解课程基本要求,熟悉实验、实训教学大纲,精心组织每一个实验、实训,对实验、实训前的讲解内容、目的必须认真备课并写出教案; 二、有义务承担实验室的建设,革新实验手段或充实实验内容,组织和指导实验教学,编写实验课教材及实验指导书,参与教育教学、科学技术研究方面的工作;参加组织和指导学生的生产实习、社会调查等; 三、每次实验、实训,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实验、实训室,做好准备工作; 四、负责检查学生预习情况,未预习的学生不准做实验、实训; 五、负责对学生的实验、实训进行指导和辅导,训练学生掌握正确的实验、实训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;对实验、实训的各环节提出具体要求,及时处理实验、实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; 六、实训教师应在科学实验、实训作风方面做学生的表率,实验、实训教师要主动与理论课教师联系,保证理论教学与实验、实训教学密切配合; 七、保持实验、实训仪器设备正常运转,实验、实训中损坏的设备要及时修理,不能影响实验、实训的正常开出; 八、实验、实训后要认真审核学生实验、实训数据,如有不合格者,必须安排重做;认真批改实验、实训报告,根据实验、实训的具体要求,对学生进行合格考核,并认真评定学生成绩,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审查学生参加该课程的考试资格; 九、加强对学生进行实验、实训操作的安全教育,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; 十、保持实验、实训室及仪器设备的清洁卫生,并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检查和必要的维护; 十一、负责实验、实训室的安全,注意防火、防盗,严禁将实验、实训室的钥匙随便交由他人; 十二、完成本系(部)和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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